潘晓燕委员建议:在新疆试点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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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燕委员建议:在新疆试点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时间:2022-03-06    文章来源:新疆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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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晓燕委员建议:在新疆试点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人才是第一生产要素。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进民生福祉、科技创新创造,都离不开人才的引擎作用。”在全国两会上,住疆全国政协委员潘晓燕谈到新疆的人才建设时建议,为鼓励人才向新疆流动,缩小新疆与国内其他省份的发展差距,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在新疆试点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潘晓燕介绍,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蓬勃兴起,全球人才竞争日趋激烈。人才资源和人才队伍一靠外部引才,二靠内部育才,个人所得税政策对高端人才流动有着较大影响。

目前,我国高端人才个税优惠政策在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特定区域适用,从适用范围看,还存在门槛高、覆盖面窄等问题。

潘晓燕建议,参照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海南自由贸易港享受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高端紧缺人才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等,在新疆试点个人所得税优惠税率。

“同时建议在新疆实施更加开放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拓宽个税优惠政策适用范围。”潘晓燕说,将新疆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优惠政策适用范围,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新疆择业创业,成就事业,激励他们扎根边疆。

作者:隋云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