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朱成英等请辞委员的决定
(2022年5月25日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同意朱成英辞去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委员职务;同意李斌、谭成军辞去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职务。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办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ICP备案号:新ICP备17002221号 新公网安备650105020005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