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0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二十三次常委会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在乌鲁木齐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关于十二届政协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选举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和常务委员;列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有关报告。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办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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