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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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时间:2023-12-08    文章来源:亚洲中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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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12月7日,十三届自治区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进一步组织全区各级政协委员深入开展宣传宣讲宣教工作的意见》,审议通过委员会2023年工作总结。自治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努热木·斯玛依汗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今年以来,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听取自治区和兵团工作汇报时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总书记、党中央赋予新疆的战略定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政协党组工作要点和协商计划,在推进依法治疆、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助力民生改善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民主监督、深度建言资政,在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中积极作为,取得了显著成效,充分发挥了政协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体现了专门委员会“专”的特色、“专”的质量、“专”的水平。

会议要求,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勤于思考学习,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和参政议政能力,把履职工作做精做实做好。委员会要积极搭建各类履职平台,聚焦扎实推进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落到实处,为委员把真知灼见转化为履职实践做好服务。各位委员要珍惜荣誉,认真落实“懂政协、会协商、善议政,守纪律、讲规矩、重品行”的重要要求,踊跃参与政协各项活动,用心用情、用智用力,多听多看、多思多想,切实发挥在本职工作中的带头作用、界别群众中的代表作用、政协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服务高质量发展贡献政协力量。

会议以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