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进团结稳疆的提案 自治区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
案由: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创新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目前,新疆共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422个(次)、模范个人532人(次);自治区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70个(次)、模范个人2087人(次)。
建议: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创建工作当成重大任务来抓,进一步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实施,作为“一把手”工程压实责任,细化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内容。通过党建引领、创新机制、强化监督,健全责任明晰、运转有效的创建工作机制,积极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
加快各民族互嵌式发展步伐。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内涵的理解,按照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总要求,根据人口基数、民族比例,通过优势资源转换、老旧小区改造等,为各族群众在居住嵌入、文化嵌入、感情融入等方面创造条件。大力扶持汉族企业主到少数民族人口聚集区、少数民族企业主到汉族人口聚集区创业。积极构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良好环境。
积极搭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充分发挥对口援疆省市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中的输血造血和扶智功能,促进疆内外各民族家庭、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持续完善学校结对共建机制,组织开展学生双向参观学习和“手拉手”“冬(夏)令营”等联谊活动,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根植各族青少年心灵深处。深入挖掘民族团结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讲故事,讲身边人的故事,促进全社会形成崇尚民族团结、热爱民族团结、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风尚。
关于提升林草碳汇能力推进生态绿色低碳发展的提案 农工党新疆区委会
案由:森林是陆地生态系统碳循环的主体,林草碳汇是国际公认经济有效的二氧化碳减排途径,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措施,在增加林草行业附加值、促进乡村振兴和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新疆自然禀赋得天独厚,生态资源优质,具有开展林业、草原、湿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的优势条件。
建议:完善林业碳汇市场体制机制。构建林业碳汇制度体系,加快《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立法进度,推进林业碳汇交易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林业碳汇产权归属,探索细化交易方式、交易规则、风险管理、争议处理等配套制度,加快构建林业碳汇交易市场监管制度框架。明确发改委在双碳中的牵头和全局统揽等职能,林草部门对林业碳汇领域政策管理及技术规范制定等职责。适当降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入市门槛,压缩林业碳汇项目入市程序,缩短项目入市时间。
推动相关方法学认证,完善体系建设。草原碳汇相关方法学需尽快通过国家认证,并与国际碳汇VCS等组织通用方法学接轨。完善林业碳汇技术规范,加快林业碳汇相关方法学、计量测算等技术标准的修订完善。根据各地气候、地形、树种等因素划定片区,研究建立林业碳汇测量模型,确定固碳相关参数和影响因子。探索建立天然林碳汇项目方法学,开展天然林碳汇项目试点调研,分批次对各调研点天然林固碳效率和影响因子进行监测计算,建立天然林碳汇计量模型和计量技术规范。加强计量方法数据监测支撑,加快建设基于遥感技术和人工智能的碳排放数据采集系统,实现测算技术与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
加大财政投入,完善金融属性。加强自治区林区碳汇、碳汇交易、碳资产管理,强化林业碳汇人财支撑。建立林业碳汇发展专项基金,支持鼓励国有企业、投融资机构和绿色发展基金等参与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林业碳汇金融质押和股权期货等金融产品,引导各类资金进入林业碳汇市场领域。整合林业生态建设领域各类资金,在补贴标准、贴息比率、补助年限等方面明确支持政策。
关于加快科技创新联合体建设推动我区科技创新综合能力提升的提案 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光强
案由:自治区党委十届七次全会提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力量打造以“八大产业集群”为支撑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学会是科技工作者的组织,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企业是产业的基础,是科技创新主体,加快建设以“学会+学会”的学会联合体和“学会、科研院所、高校+企业”的科技创新联盟,能够形成资源开放共享、共谋发展、联合攻关的长效机制,将不断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建议:加大学会联合体建设。根据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在数字技术、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生命科学等前沿领域加快布局一批新型学会,紧跟科技创新前沿步伐,构筑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战略支点。围绕“八大产业集群”的核心技术问题,建设一批学会联合体,搭建科技学术交流平台,构建区域协同创新共同体,合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更多高质量的技术供给。
加大科技创新联盟建设。通过学术交流和人才托举、举荐奖励、标准制定和技术预测工作,将国家实验室、自治区科协机构、学科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联系起来,依托龙头企业建设科技创新联盟,搭建优质学术力量与企业协调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基础服务平台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以项目为载体,为学会、学会联合体和科研院所、高校提供检验检测、实验验证、中试熟化等公共服务,推动学科交叉、产学研结合和产业链互动,营造开放融合的创新生态环境,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
加大创新联合体政策供给。依托产业路径图、产业图谱、技术图谱,对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更精准、力度更大的专业金融、专项资金计划。设置定向资金引导核心创新平台的建设,激发核心创新平台创新活力。在跨界融合重点领域,引导学会联合体、企业创新联盟、金融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打通人才流、信息流、技术流、资金流、产业流、物质流等创新要素,形成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发力的局面,打造跨领域、多主体、全产业链集成的产业创新生态,建设开放共赢的科技共同体大平台。
关于推动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自治区政协委员李柯翱
案由:自治区将生物医药特别是民族医药作为特色产业重点培育,目前我区生物医药产业初具规模,逐步形成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保健品、化学原料药及制剂、生物制品、药用包装材料和医药流通等健康产业链。目前依托新奇康药业、华世丹药业、维吾尔药业、国药新特药等行业龙头企业,产业资源禀赋极具特色,年均销售额增幅20%以上,已成为我区增速较快产业,未来发展潜力巨大。
建议:政府牵头,企业参与,尽可能多的将创新药、民族药纳入国家医疗保障政策和基本药物政策范围。对我区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西帕依固龈液、祖卡木颗粒、寒喘祖帕颗粒等品种给予技术创新、产业化升级、市场推广、招标采购等方面的重点扶持。推动采购人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采购自治区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鼓励医疗机构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的自治区创新药品采购比重。充分发挥对口援疆重要作用,发挥19省市市场规模优势,进行市场援疆和产业援疆,争取新疆民族药直接入围各省市产品目录。
围绕生物医药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培育一批领军型医药企业家;鼓励企业探索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专项培养模式,建设医药应用技术教育和实训基地。鼓励科研机构、企业与高校联合建立生物医药专业人才基地,对大型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人才基地给予重点扶持资金支持。加快高层次技能人才引进,给予人才专项补助和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
发挥生物医药产业自然资源优势,加强产业融合发展,完善自主可控医药产业链供应链。设立生物医药技术创业投资机构和产业投资基金,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支持生物产业发展。发挥医药健康产业基金等政府投资基金的杠杆和引导作用,加快投资机构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全链条金融服务。推动优势医药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并购和投资合作给予奖补政策及贷款期限、利率等优惠,提高产业集中度,加快培育“航母级”龙头企业。鼓励优质生物医药企业在国内外挂牌上市,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关于打造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的提案 自治区政协委员秦全晋
案由:中国银保监会提出,要加快推动中小银行改革化险,积极稳妥推进城商行、农信社风险化解,稳步推进村镇银行改革重组。2023年新疆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在交通、能源、化工、矿产、水利、农牧业、城建、旅游、物流、环保、数字经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打造一批龙头骨干企业。这为新疆打造地方金融龙头企业,化解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提供了遵循。
建议: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新疆银行高质量发展。全面践行金融政治性、人民性,提升专业性,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把新疆银行打造成为新疆人自己的银行、服务新疆特色优势产业的银行、有效支持核心区高质量建设的银行、服务国家战略尤其是“一带一路”向西走出去的银行、防范化解新疆地方金融机构风险的银行。
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加快推动新疆银行重组上市。加快推动新疆银行战略重组工作,以新疆银行为主体吸收合并或控股参股等模式,有效整合各地金融资源,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推动新疆银行由企业向行业再向产业跨越,促进新疆地方金融做大做强。
完善机构布局,构建立足首府、覆盖全疆的网络体系。积极协调中国银保监会适度放宽条件,支持新疆银行以吸收整合其他地方城商行和村镇银行为契机,加快地州分支机构布局,力争3-5年时间实现全疆机构网点全覆盖,切实解决基层特别是南疆金融供给不足问题,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实施“西出战略”,积极建设国际金融服务平台。抓住人民币成功加入SDR货币篮子的契机,积极进驻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参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推动新疆银行在中亚布局,开展多边国际金融机构合作,拓展跨境、离岸结算和人民币跨境闭链循环业务,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发挥应有作用。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办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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