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王军等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9年12月6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你的位置是:首页 > 会议活动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王军等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9年12月6日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八次常委会议通过)
时间:2019-12-07    文章来源:新疆日报
【字体:

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常委、委员,新疆百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军已被依法逮捕;自治区十二届政协委员,自治区残联原党组成员、副理事长莫合买提·尼亚孜涉嫌严重职务违法,自治区纪委监委已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有关规定,决定:

撤销王军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同时撤销其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资格,并由自治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备案确认;撤销莫合买提·尼亚孜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