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同意乌拉孜别克·热苏力汗、玉苏甫江·麦麦提、张小雷、陈建国、周平、茹鲜古丽·卡斯木、刘培平、刘宝钧、邹东山、吴运浩、单钜培、李鹭光、崔英健、苟高荣等14名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辞去委员职务。(来源:5月8日《新疆日报》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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