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24年1月27日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29日在乌鲁木齐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自治区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列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其他有关报告;有关人事事项。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主办 政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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